一、基本概况
1、校园洗衣服务分为洗衣房和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两大块,两大块服务为一个投标项目。
(1)洗衣房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本部)女生宿舍尚美苑一楼,共一间,面积以实地考察为准。
(2)自助洗衣服务通过在校园男女生公寓内安装自助洗衣机(投币或者刷卡)来实现,具体安装台数以实地考察为准。
2、校园洗衣服务所需台架、洗衣、修补、熨烫等设备、水电设施(总控除外)等相关设备及装饰均由中标承租人自行负责,装修方案和安装方案须先报学院总务处和学工部审批,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负责承租期间的日常保养和维修(房屋的主体问题除外)。
3、学校不提供中标承租人住宿、仓储、办公用房等。
4、其它的相关情况,投标者可自行实地考察或询问。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租金收缴形式
中标者在每年11月 1 日向学校一次性交清当年承包租金(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每月一日交清上月水电费及其他费用(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另行决定承包人。
四、管理要求
1、经营范围:衣服的洗涤、熨烫、修补与保养。
2、中标承租人必须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求依法经营,并且具有经营学校洗衣房多年经验的公司,经营场所内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所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成都市区内高校同等规模的价格。
3、中标承租人应定价合理并保持价格稳定,随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质检部门及工商部门的检查,接受并遵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服务质量、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如需作价格的调整,必须与校方讨论同意后方可进行。
4、洗衣房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承担,并在营业前办妥);对师生热情有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5、有关《劳动法》和用工规定,建立用工人员档案并上报川音资产公司统一存档,依法用工并由中标承租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校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中标承租人负责洗衣房内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洗衣房和自助洗衣设备消防安全达标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洗衣房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校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中标承租人需做好洗衣房周边的保洁工作,相应承担洗衣房和自助洗衣机经营区域垃圾清理费用,实行“门前三包”。
8、中标承租人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9、企业经营项目中须包含与自助洗衣相关的家用电器等相关经营内容。
10、中标承租人需具有自行配备智能全自动自助洗衣机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推荐海尔、西门子、小天鹅等洗衣机行业一线品牌。
11、自助洗衣机必须按时消毒、保证清洁性,如由自助洗衣机未清理干净引起的疾病带来的损失由中标承租人承担,校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有偿提供水、电。水、电费用按政府价格标准收费,按月结算。
2、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及证件由中标承租人办理,相关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承担,学校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双方认可的经营者不得中途换人,否则视为中标承租人单方面违约,学校有权解除经营协议。
4、承包期结束时中标承租人要保证移交前学校所属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缺损中标承租人须承担经济赔偿。
5、中标承租人无条件接受学校对洗衣房的日常管理并按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奖惩考核。
6、洗衣房经营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若发生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协调处理。
7、营业时间由中标承租人提出,学校审定。
8、中标承租人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真正让学生满意、学校放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以上均查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竞标材料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正式授权书。
3、以往的经营业绩(特别是校园洗衣管理、经营业绩等);
4、价格管理、服务承诺、价目表等。
5、竞价下限不低于10万/年,无上限。
八、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投标保证金数额: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音乐学院老校区武侯区新生路6号4办公区309
3、投标保证金:凡符合以上资质有意向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将贰万元保证金注入学院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春熙支行
帐 号:4402208009008800591
没有中标者保证金无息如数返还;中标者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则视作弃权,投标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不予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返还,自动转为承租期间水电押金,待承租合同期满,再予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递交地点、联系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5日,逾期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办公区309四川音乐学院资产经营办公室
3、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洪老师
电话: 028-85430466 028-85430978
四川川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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