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09〕780号)要求,为抓好我院“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设和谐校园,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学院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院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查找学院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主体,通过活动的开展,确保学院平安。
二、活动主题
“贯彻法规、落实责任、治理隐患、遏制事故”。
三、活动目标
1、深入贯彻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杜绝较大、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4、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好转。
四、活动时间
活动从即日起到2010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月15日,主要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完善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1月16日至3月20日,主要活动内容:整改隐患、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主要活动内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成果。
五、活动重点
(一)完善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文云英、张 勇
成 员:孙洪斌 宋 瑛 雍敦全 段 川 肖元华
吕洪建 刘立新 朱小黎 刘 嘉 李昌勇
邵春良
2、学院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制。
3、建立并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对学院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监管到位,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4、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负总责,分管领导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特别是第一阶段院办、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网管办等部门要制定方案,发动宣传,完善制度,排查安全隐患;第二阶段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校产管理处、图书馆、基建处、各系(院)等部门要落实整改隐患、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第三阶段各单位部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成果。
(二)排查整改隐患
1、依据“横到底,纵到边”的原则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坚持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坚持开展岗位安全隐患自查制度。
2、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和学院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学生宿舍、设施设备、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地质灾害等为重点,尤其注意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排查化解学生内部及学生与校园外人员的矛盾纠纷,加强学生中存在的管制刀具等其他违禁物品的清缴力度。
3、认真整治隐患。首先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其次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隐患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最后要加强对隐患地点的警戒和标志。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1、通过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治安消防、用电用气、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在寒假放假前、春季开学后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把寒假交通安全、出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和节日期间的治安安全以及学院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求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3、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
(四)做好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展“百安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应有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等,并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保卫处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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