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3/9 11:17:00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四川省2018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报工作在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申报我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社科普及项目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应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更加突出社 会科学的群众性和可推广性。项目应坚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工作思路,坚定文化自信,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四川省情,以公众易于理解的、可接受的方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提高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课题方向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项目申请人可就“新发展理念”:“依法治国”“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文化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带一路”、继续推进四川历史名人文化创新工程,讲好四川故事,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等社会、经济和时政热点进行项目创作。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专长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社科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项目编写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三)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须申请人所在单位社科管理部门或市(州)社科联推荐并签字盖章。
(四)各申报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对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普及性, 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条件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在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五)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需要,自己拟定选题,避免低水平重复,创作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易于推广的社科普及类读物,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从立项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课题不属于社科普及类项目,包括:无社科普及价值的通俗类读物、宣传册、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
2、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承担的省社科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的。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采取各申报单位社科管理部门现场报送的形式,报送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的《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立项申请书(2018年2月修订版)》(附件1)一式6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纸质版《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5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邮箱364340492@qq.com(邮件主题词注明“部门-姓名- XX研究中心2018项目申报书”)。
五、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
科研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
1、立项申请书
2、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