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申报2018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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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22 21:00:00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和“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与中心联合发布)的两大类。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项目立项原则
1. 选题要遵循2018年的项目指南。“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1;
2.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要研究方向,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2。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3-0.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6-1万元。
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等分别见附件
四、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2.本中心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未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负责人;
3.一经发现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受理申报,并报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五.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5年完成。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1.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篇以上文章在核心(一级)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专著、译著出版;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
2. 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②在核心(一级)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③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六、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1.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2018年3月1 日截止 ,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科研项目,并将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364340492@qq.com,邮件主题词注明“申报—姓名—XX研究中心2018年申报书”。
联系人:刘茜 蒋晓蕾
联系电话:85430294
科研处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课题指南及申报书
附件2.外教社课题指南及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