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处关于比赛或展演的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9/3/22 10:50:00 作者:
艺术处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安全规范,为学院艺术创作、艺术实践和文化产业发展服务。组织协调开展学院各种艺术实践活动;组织师生参加国内外各种比赛;组织上级委托承办的各种比赛;组织实施在学院大音乐厅举办的各种音乐会。为确保每次比赛或展演能在热情、欢快、安全、公平、公开、公正、有序中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比赛或展演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
2.
召开工作人员会议,落实相关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门及领导汇报详细情况。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并获得审批,向学院保卫处报备。
4.
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
5.
根据每次比赛或展演的不同情况,提前为参与的演职人员购买相关的交通保险及商业保险。
二、比赛或展演期间的安全工作
1.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有学生参与的活动,要求各系派辅导员或教师在活动期间配合对学生的管理。
2.在每次比赛或展演期间,准备充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与医疗单位建立好联系,确保外援畅通。
3. 组织比赛或展演期间,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保证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联系处理。
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