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和《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 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我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老师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未注册的老师,拟申报项目,请登录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联系科研处项目科老师开通申报账号。
编辑:朱婷
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