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3/11 16:01:10 作者:
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激励我院科技创新热情,现将201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组织推荐
201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并注重项目的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成果转化,从2013年起,在《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设立“企业技术创新”专业组,重点奖励在技术创新工程中成绩突出的企业集体。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荐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当推荐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二、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1年4月30日前;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当在2011年4月30日前,并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个推荐项目中排名前三完成人的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评选。
三、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下载)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内容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推荐书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非涉密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涉密项目,按保密要求进行填写,一律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
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起可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www.scst.gov.cn),按要求组织推荐。如专家推荐,请推荐专家与省科技厅成果处直接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四、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201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公函报送推荐材料。各市(州)推荐单位应是市(州)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室)发文;省级部门推荐单位应是厅(局)发文;行业协会、学会、大型企业及其它推荐单位应是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四川省科技成果档案馆(请注明“推荐材料”),电子版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项目(人选)材料的网上报送工作。
推荐材料包括:⑴推荐函(参考格式可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下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⑵纸质推荐书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⑶推荐书及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的电子版,应按推荐单位刻录在一张光盘上;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五、时间要求
学院填报及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科研处:85430552 85490919
科研处
201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