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音国资处[2015] 5号
会议记要
2015年9月21日-22日,国资处召开处务会,研究部署我处2015下学期的工作。国资处科级以上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张升平处长主持。
会议内容为以下事项:
一、 通报上学期创编实验室项目投诉情况
我校今年进行了“创编实验室设备”招标采购,于2015年7月8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来,我校收到匿名投诉,反映本项目存在评标打分不公平,负责采购的人员不公平对待商家,以及中标单位虚假响应等问题。我校将投诉向财政厅做了反映,经各方面调查了解,未能发现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财政厅意见,我们撤回了该情况反映,并最终认可招标结果,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
这件事对我处起到一个提醒、警示作用。为此,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
1. 全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
2. 不得违规泄露信息,杜绝与商家非正常的关系、联系。反腐利剑高悬,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违法犯罪的事千万别沾。
3. 作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时一定要坚守立场,发言要谨慎,不能违规发表有不妥引导性、倾向性的言论。根据实际需要,以后可以在校内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非国资处的专家做业主代表。
二、 再次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前《政府采购法》有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我校招标采购有的地方与《实施条例》不相符合。结合投诉调查的情况和以前采购存在的问题,再次有针对性地认真学习了《实施条例》。在今后的招标采购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实施条例》执行。
1. 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并运用到我们的实际操作中去。10月份举行一次面向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活动,学习《实施条例》以及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改进招标采购工作,招标设备在参数设置上覆盖更多产品,避免不应有的针对性、倾向性,避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备采购申报部门必须按照这个要求进行报送。
3. 进一步规范招标要求和评分标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评分项目、标准符合《实施条例》规定,科学、合理。招标要求、条件既符合规定,又有利于学校采购,让更多的商家参与竞争。
4. 《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和处罚。我们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实施采购,避免违规受到惩处。
三、 通报艺术服务功能片区建设情况
成都市政府及我校将从今年开始,规划建设艺术服务功能片区。我处须按学校要求,积极做好分配的工作。一是需拆除房屋的资产处置程序和报批手续;二是设备采购工作。
四、 各科室工作
(一) 设备科
1. 近期完成的工作
总务处冷冻冷藏厨房设备项目等共7个代理采购包招标完成,节约资金67.43万元。招生处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和广播系统项目流标。
电脑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已完成,待采购中心通知结果。
完成学院多个部门应急设备、耗材采购。
2. 新学期工作安排
1) 图书馆电子资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已请专家完成初审,下一步将向采购中心提出申请,挂财政厅采购网公示。
2) 美院、图书馆2015年中央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待进一步完成前期工作后采购。
3) 小音乐厅改造,设备参数待确认后采购。
4) 完成结余采购资金采购。
5) 做好合同签署工作,配合管理科做好到货验收等各项后续工作。
6) 及时整理中标产品清单等资料移交综合科、管理科,整理招标、评标、合同等全套完整资料移交综合科。
7) 比选2016年、2017年招标代理公司。由设备科牵头,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编制比选文件,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3家2016年、2017年招标代理公司。
8) 同顺源、青蓝映像两公司拖欠设备处理。两家公司交货严重逾期,至今仍然有部分货物未交付。设备科负责整理两家供货合同及交货清单。
9) 参与2016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制定工作。
10)完成制度办法修定、制定工作。10月中旬前,按任务分工交出初稿。
(二) 管理科
新学期工作安排:
1. 数据报表上报。9月份与教务处共同完成2014-2015年教育部实验室基础信息数据报表上报工作。10月报2015年高基报表中国资部分。今年12月底至1月初填报2014年财务决算报表中资产情况表国资部分。
2. 固定资产折旧。9月底至10月初完成累计折旧工作。
3. 新增设备的验收建账。组织监审、财务、使用部门,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并建账、建卡。并及时反馈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形成验收问题报告。(预计完成时间9—12月)
4. 学院设备的维修。做好损坏设备的维修工作。
5. 设备报废处置。9—10月份对上半年资产清查中各个处系上报的待报废设备进行审核,制作报废单,汇总上报学院领导审批。11月初,对审批后的待报废设备上报省教育厅国资办审批。审批后批准的报废设备进行公开处置。
6. 房屋清理。10月至12月对学院房屋进行一次清理,与财务处、总务处房产科共同核实学院的所有房屋账和实物。
按照学校要求,近期开始开展艺术服务功能片区建设需拆除房屋的资产处置程序和报批手续。
7. 与财务年底对账。和计财处核对当年的固定资产设备帐,并审核入库,同时对今年所有上报审批的处置报废的设备汇总财务处下账。
8. 对全年固定资产帐,卡片,整理汇总,上交档案部门。(预计时间:2016年1月初)
9. 参与2016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制定工作。
10. 完成制度办法修定、制定工作。10月中旬前,按任务分工交出初稿。
(三) 综合科
新学期工作安排:
1. 综合科牵头,与设备科共同完成美院及图书馆2015年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小音乐厅改造项目设备参数审核、确认工作。
2. 将中标产品清单等资料及时移交各部门,做好到货验收及售后的协调工作。
3. 整理、建立采购项目完整档案,按规定移交校档案室。
4. 牵头制定结余资金采购方案。考虑教学科研急需的原则,优先考虑学院评审会通过后,因新增标准化考点建设而暂缓的设备,和新增加部分急需设备。
5. 牵头开展2016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制定工作。9月底前通知各部门院系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本部门的采购项目。10月份各部门按照统一的表格模式提交设备采购申报清单。11月汇总、整理。12月至放假前完成初审及论证。
6. 征集设备采购评审论证专家。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面向全校征集校内专家,面向社会征集校外专家。
7. 做好共用办公设备、库存设备管理工作,共用设备较好利用。
8. 同顺源、青蓝映像两公司拖欠设备问题,设备科整理好资料后,联系学校法律顾问,研究法律处理程序。
9. 完成制度办法修定、制定工作。10月中旬前,按任务分工交出初稿。
10. 完成学期、月工作计划编制及监督执行工作。工作计划做到任务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落实。
国资设备处
201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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