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女职工参加四川省女职工摄影书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30 10:50:50 作者:
各部门:
接川工教科文卫[2011]52号文件《关于组织高校女职工参加四川省女职工摄影书画大赛的通知》获悉四川省总工会拟于2012年“三八”前夕举办“扬三八精神 展时代风采”四川省女职工摄影书画大赛,经研究
院工会决定组织我院女职工参赛,请女职工踊跃报名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我院女教职员工
二、参赛作品由女职工本人创作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
三、作品规格
(一)书法类:毛笔、篆刻。作品高限2米,宽限1米,要求精裱。
(二)绘画类: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漫画。作品高限2米,宽限1米,要求精裱。
(三)摄影类:冲印后高限2米,宽限1米,要求精裱。
四、评选方法
(一)遵照上级工会指示由院工会组织专家初评,初评后的优秀作品参加省教科文卫工会专家组评选,为了保护和保管好作品,专家组分二次评选,第一次是对作品的电子版进行评选;第二次是对筛选后的作品原件进行评选。
(二)所有参展作品是女职工本人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但不超过3人)。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由创作者协商确认。
(三)参赛者要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其作品必须标明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提供100字以内的作者个人简介一份及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有意参赛者请于2月1日前将作品电子版报到院工会进行第一次评选,第一次评选后,院工会将通知入选作品选手将作品原件报送院工会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区304)
联系人:院工会 朱韵婷 028-85430407
联系邮箱:714784597@qq.com
四川音乐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12月27日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卡